可转换债和可交换债券区别
可转换债券是指由上市公司发行的附有转换条件的公司债券,债券持有者有权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依据法定程序并按照发行人所承诺的转换价格将其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票。因此我们可将可转换债券看成一种由普通债券与股票的买入期权融合而成的混合型金融衍生品。
可交换债券,指的是投资者有权按照期限将其转换为一定数量的发行者所持有的某种股票。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转股的股票是否由债券发行者所发行。
首先,可转换债券所转换的股票是债券发行公司所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所以当可转换债券转股或赎回后将增加发行者所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的数量;而可交换债券的股票是债券发行公司所持有的股票,也就是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的股票,是存量股,因此,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对股票的数量没有影响。其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一定是上市公司,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主体相对比较自由,除了上市公司还可以是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他们通过将持有的股票抵押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公司可交换债券。
可转换债和转债股区别
债转股,指的是企业债权人与债务人经过协商后,将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债权转换为债务公司的股权。虽然债转股的发生也是股权的发生伴随着债权的消失。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债转股只有在企业发生坏账之后,经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才会发生的债权转股权的行为,实质属于企业债务重组的一种,并且它也不会进行公开发行;而可转换债券是由发行者在事先约定附带认股权证,同时在市场上进行公开发行的一种企业募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