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的交易规则包括:
1、定价: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是纯债券价值和复杂期权价值总和,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了正股价格、转股价格。正股和转债规模等纯债价值可以通过贴现转换债券的约定,未来现金流计算得出复杂期权价值可以采用随机模拟等数量化方法确定,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与纯债券价值、转股价值的关系,为当正股价格下跌时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向纯债价值靠近,在价格上涨时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向转股价值靠近。
2、交易方式:可转换债券实行的是T+0交易方式,其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交易时间参照A股办理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布可以转托管参照A股股票的交易规则。
3、交易费用:深圳证券交易市场投资者应当向券商交纳佣金,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满五块钱按照五块钱收取,上海证券交易市场投资者委托券商买卖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交纳手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