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债券是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券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债券发行是证券发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债券形式筹措资金的行为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发行者以最终债务人的身份将债券转移到它的最初投资者手中。
本科目核算银行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
银行发行债券时,如发行费用大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根据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用途,属于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原则处理;属于其他用途的,计入当期损益。如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去发行费用后的差额,视同发行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于计提利息时摊销。
其他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比照长期借款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规定办理。
银行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银行债券,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券约定赎回期间届满日应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票面利息的差额,应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原则处理。
明细科目
(一)债券面值;
(二)债券溢价;
(三)债券折价;
(四)应计利息。
银行发行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现金”等科目,按债券票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债券面值);溢价或折价发行的债券,还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或债券折价)。
支付的债券代理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